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4:51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实践。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政治引领为核心,强基固本铸忠诚,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我局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聚焦“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全年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议3次,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化法治认知。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重要载体,系统传达上级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授法治专题党课5次,推动党员干部在浓厚学习氛围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同时,我局通过“学训融合、以案释法”双路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一方面,丰富学习载体,强化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融入专题培训体系,在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执法质量提升考核、城市管理技能比武等关键环节,均设置法治思想专项教学模块,将考核结果与上岗资格、晋升评优直接挂钩,以刚性约束倒逼学习实效提升。另一方面,聚焦执法实务,推动法治思想转化运用。围绕案件办理、裁量权行使、执法程序规范等核心实务环节,将法治思想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具象化解读法治思维在破解执法复杂难题中的应用路径,切实纠正“重结果、轻程序”的工作倾向,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均经得起法律检验与实践考量。

(二)以法治责任为抓手,凝心聚力勇担当,凝聚工作推进合力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系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要点,构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考核有力”的闭环推进机制,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执法规范化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针对2024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中提出的两项问题,坚持靶向施策、标本兼治,通过构建“三位一体”能力提升体系与全周期闭环监督体系,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有效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三是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城市管理重点执法领域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形成“领导抓总、科室细抓、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杜绝责任虚化空转。

(三)以执法规范为遵循,精准施策提质效,提升法治实践效能

针对上年“阳光问政”栏目曝光的城市管理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市管理工作提升行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十大类专项行动任务。各项行动精准锚定法治建设关键方向,无论是队伍建设、问题整改,还是履职规范、治理提升,均以法治建设为根本遵循和核心抓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有序推进。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升级执法记录仪等执法硬件设备,为12个街道中队、64个重点点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为80余台执法及工程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动态监管。签约3家律师事务所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全年30件重大执法案件均完成法制审核。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及监督方式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20日原则上不开展自主检查),积极推广应用“天府入企码”。严格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问题。2025年度共办理涉企处罚案件38件,其中减轻处罚2件,罚没款金额44万余元,案件数量与罚没金额较往年均呈下降趋势,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与能力培育。配合区纪委监委制定《城管系统纪律作风整治方案》,建立“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全面树立“严字当头、实干为要”的工作导向。先后修订完善系列管理制度,其中《协管员管理规定》明确违规违纪人员一律解聘辞退的刚性要求;《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股(室、所、队)发现违规违纪人员时,当日值班中层干部需在全局大会作检查,同一部门一季度内发生3起违规违纪问题的,免去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分管领导需在全局大会作检查;《中层干部任职规定》明确新任中层干部必须通过法治考核并具备两个副职岗位锻炼经历,现任中层干部连续两次法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同时,精心编制《综合行政执法操作手册》与《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用语规范》,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标准化指引。2025年累计开展执法场景模拟、执法文书规范填写、法规知识竞赛等专题培训5场次,覆盖800余人次;组织开展2场高标准、严要求的执法质量提升考试,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本年度共解聘违规违纪协管员22名,36名协管员因不适应规范化管理要求主动离职。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优化行业作风。聘请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市民商户代表共计30名担任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每季度对12个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全面综合评价。通过推动评价主体由“官评”向“民评”转变,进一步提升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倒逼工作作风改进。

(四)以司法权威为引领,公正履职守底线,厚植法治公信基础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见效。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全面清理、调整法律文书中涉及行政复议权告知的相关内容,同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改革精神与工作要求,强化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申请权的精准引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全力做好行政应诉与法律文书履行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逐项认真研究、依规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2025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并完成回复。

(五)以宣传引导为纽带,多维发力广覆盖,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精准主题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安全生产、垃圾分类、依法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线上科普、线下宣讲、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月一主题”精准普法活动,推动法律知识直达群众需求。

二是推动执法普法融合。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在占道经营整治、违法建设查处、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专项行动中,同步向管理相对人、周边商户及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以执法实践生动诠释法律条文内涵,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的工作效果。

三是丰富普法活动载体。抢抓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区主要广场、重点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文明实践”等主题活动;通过评选“最美市民”“最美城管人”“先进基层单位”等先进典型,强化正向引导;深入推进“进万店、入万户、纳万策”、满意度测评、金点子征集等活动,对收集的1600余条意见建议建立清单化管理、逐项销号落实,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构建“了解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的良好社会氛围。2025年以来,配合区委宣传部制作城市管理宣传短视频4期,累计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与群众认同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相关学习5次。经常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中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对重点环节进行协调、督办,严格落实“述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一)执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

面对复杂新型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不足。例如,在查处电子围标违法行为时,存在隐蔽化串标识别困难的问题。投标人通过篡改IP地址、共用CA锁等方式掩盖主体关联性以规避筛查,现有技术手段与传统核查方式难以识破此类技术伪装。部分执法人员将相同MAC地址、文件制作特征码等单一电子线索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忽视“需结合投标文件雷同性、资金流向等多类证据综合佐证”的法定要求,存在法律适用风险。

(二)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深化

执法队伍专业化素养培育与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仍需持续推进。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对最新法律法规更新掌握不及时,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如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用语不文明、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甚至出现“先入为主”开展调查、证据收集不合法等情况,增加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风险。另一方面,基层缺乏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专业领域的高级培训师资,无法开展精准化专业培训,导致执法人员面对复杂专业案件时存在“不会办”的困境。

(三)管执衔接协同机制不健全

管理与执法分离导致部分工作衔接不畅,行政处罚工作推进受阻。例如,在查处建筑工地噪声超标案件时,执法部门缺乏专业分贝监测设备,需依托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检测数据,但部门间协作流程繁琐,检测结果反馈迟缓,导致因证据不充分无法及时实施处罚。再如,在查处小区商铺违规扩建案件时,执法部门函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该违建是否可通过整改消除规划影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仅回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等原则性条款,未作出“可整改”或“不可整改”的明确结论。因缺乏法定认定依据,执法部门无法实施处罚;若执法部门自行认定,行政相对人多以行政主体资格不适格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导致案件长期悬而未结。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执法人员对“精细化执法”“专业化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执法结果、轻过程优化”“重任务完成、轻能力提升”的倾向,对新型违法行为的预判和应对准备不充分,未能将能力建设贯穿执法工作全流程。

二是法规体系适配滞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不断涌现,针对共享单车治理、电子围标打击等新型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细化的法律界定和处罚标准,导致执法中出现“无法可依”或“法律适用模糊”的情况,制约执法效能发挥。

三是执法资源配置不足。执法人员数量缺口较大,精准检测仪器、智慧执法系统等专业设备配备不完善,难以满足精细化执法对“精准排查、实时监管、高效处置”的工作要求。

四是协同支撑机制缺失。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至我局,但审批权、监管权仍保留在原职能部门。部分原职能部门认为处罚权转移即等同于监管权转移,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加重综合执法工作负担。对于需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认定违法事实的案件,因我局缺乏相应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需函请原监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影响案件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问题短板,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深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标准,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构建全链条执法规范体系,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均经得起法律检验和群众监督。

二是全面强化能力培育。聚焦执法实战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业务技能轮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应对复杂局面、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破解专业执法难题。

三是健全专业支撑机制。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建立复杂新型案件“联合会商”制度,及时获取专业法律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常驻指导,为执法决策提供专业支撑,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合规正当。

四是自觉接受多元监督。主动将执法工作置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健全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持续提升执法工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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