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25 16:10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主体名称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事项领域

法律依据

1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筑业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3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4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5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四条、第九条

6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7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8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9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中水设施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0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1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饮水安全检查

水利

《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13020061  

ICP备案:蜀ICP备09019945号-1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蜀ICP备09019945号-1

网站标识码:5113020061

川公安网备51130202000194号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